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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深圳娱乐场所经营许可证办理与转让entertainment venues

时间:2024-11-11 13:51:39 阅读:109

深圳娱乐场所经营许可证办理与转让entertainment venues


一、娱乐场所申请条件:

()有单位名称、住所、组织机构和章程;

()有确定的经营范围和娱乐项目;

()有与其提供的娱乐项目相适应的场地和器材设备;

()娱乐场所的安全、消防设施、卫生条件和边界噪声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歌舞娱乐场所不得设在居民住宅区和学校、医院、机关周围等场所

()设立歌舞娱乐场所面积不得少于300平方米

 

二、娱乐场所申请资料:

()申请报告;

()填写《娱乐场所审批登记表》;

()工商行政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投资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经营场所房屋产权证明。属租赁场所经营的,需提交经营场所房屋产权证明和租赁意向书;

()经营场所地理位置图及平面图;

()环境保护行政部门出具的该娱乐场所边界噪声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有关文件;

()消防合格证明文件(验原件);

()其他依法需要提交的文件;

 

三、娱乐场所许可证申批程序:

申请人向受理机关提交申请材料——受理机关进行核查——核查属实的,出具受理通知书。不符合规定的,退回申请,并书面说明理由;

 

四、审批时限:

()实地检查:自正式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社会公示:自实地检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举行听证:自公示期届满后的5个工作日内;

()行政许可决定:自听证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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