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公司牌照
保安公司牌照 (一共有:三种类别的保安工作)
第一类别
保安工作:提供保安护卫服务
第二类别
保安工作:提供武装运送服务
第三类别
保安工作:安装、保养及/或修理保安装置及/或(为个别处所或地方)设计附有保安装置的系统
为了贯彻方便营商的精神,保安及护卫业管理委员会(管理委员会)已于2023年7月1日正式推行保安公司电子牌照,取消保安公司持牌人须每年前往管理委员会秘书处更新牌照,以记录缴付牌照年费的规定,并相应修订《保安及护卫服务(发牌)规例》(第460B章)附表2所订明的牌照表格。
实施电子牌照后,已签发的纸本牌照将维持有效直至期满当日,或直至管理委员会向持牌人提供电子牌照,以较早日期为准。现行的保安公司发牌规管机制、缴付牌照年费的安排及有关的执法和监察保安公司的工作不会改变。
自2023年7月1日起,所有签发的牌照,包括新申请、续期申请和因遗失和损坏而更换均会透过电邮以电子格式(即可携式文件格式(PDF)),向合资格持牌公司发送,有关签发保安公司电子牌照过渡安排请按此。
怎样申请保安公司牌照?
怎样申请?
怎样根据保安及护卫服务条例
(香港法例第四六0章)
申请保安公司牌照
A. 保安及护卫业管理委员会
当局实施《保安及护卫服务条例》,以订定发牌计划,监管保安业,其目的在于推动并鼓励保安业提高水平,从而协助打击罪案。当局已根据该条例成立保安及护卫业管理委员会(下称「委员会」),以考虑及审批保安公司的牌照申请,委员会的成员包括由行政长官委任的一名主席和五名成员,以及一名由保安局局长委派的代表。
B. 《保安及护卫服务条例》的条文
有关「保安工作」和「保安装置」的定义、保安工作类别及对提供人员担任保安工作的限制的条文 ,载于附件 A。
C. 申请保安公司牌照
(i) 索取申请表
申请牌照及牌照续期的表格可向委员会及警察牌照课(下称「牌照课」)索取,地址如下:
委员会的地址:
九龙观塘鲤鱼门道十二号东九龙政府合署八字楼八一三室
电话号码:二八 O 一 六一八一
牌照课的地址:
香港湾仔军器厂街一号警察总部警政大楼十二楼
电话号码:二八六 O 六五四三
谨请注意,委员会秘书处及牌照课的办事处在星期六、星期日及公众假期休息,在黑色暴雨警告讯号或八号或以上台风讯号悬挂时暂停服务。
申请表亦可从委员会的网址(https://www.sb.gov.hk/sc/links/sgsia/index.htm) 下载
(ii) 递交申请表
上述牌照的申请必须由公司提出。申请人可亲临、邮寄或透过香港政府一站通网页向委员会递交填妥的申请表。申请牌照及牌照续期须缴付申请费用。在收到申请后,委员会秘书处会向申请人发出缴款单。请按缴款单的付款指示缴付申请费用。缴费后须立即传真(传真号码:二五三七 五一一八)、电邮致 sb-sgsia@sb.gov.hk、邮寄,或亲临委员会秘书处交回注明款额已付的缴款单/缴款收据(如有)。请注意,假若款项在本委员会秘书处的非办公时间内缴付,该款项将会于下一个工作天才作处理。有关申请的详情,请参阅申请表所载的申请指引。
(iii) 警方对牌照申请的调查
委员会在收到注明款额已付的缴款单/缴款收据(如有)后,会把申请文件送交警务处处长(下称「处长」)进行调查。处长会调查申请人的背景,然后把有关申请转交委员会审议。《保安及护卫服务条例》订明,警方须在申请提出翌日起计六十日内向委员会提交调查结果。「有关日期」是指 (i) 上述六十日期限届满翌日或 (ii) 处长通知委员会根据《保安及护卫服务条例》第二十条就该项申请进行的调查已告完成的通知日期,两者以较早日期为准。申请人或警方可向委员会申请延长「有关日期」,委员会可行使其法定权力,把每宗牌照申请的「有关日期」延长最多两次,而每次所指明的期间不得多于三十日。
(iv) 委员会就牌照申请作出决定
按照《保安及护卫服务条例》订明的法定期限,如无需进行聆讯以审议有关申请,委员会会于「有关日期」后二十八日内处理该项申请及作出决定。如警方反对有关的牌照申请,或委员会成员发出要求召开会议通知书,委员会就申请作出决定之前,会择定日期进行聆讯。
委员会会考虑申请人及警方的论据。委员会必须根据「保安及护卫业管理委员会在审批保安公司牌照申请时所须考虑的事项」(下称「须考虑事项」)信纳申请人是适当之选及符合《保安及护卫服务条例》第 21(3)条的下述规定,才会签发牌照:
(a) 申请人是提供人员担任所建议类别的保安工作的适当之选;
(b) 申请人的控制人,是出任一间提供人员担任所建议类别的保安工作的公司的
(c) 控制人的适当人选;
(d) 申请人所采用或建议采用的保安设备及方法足以应付需要;以及
(e) 在监督其所提供的保安工作人员方面,申请人所建议采用的监督方法是适当的。
请浏览委员会的网页参阅「须考虑事项」。
(v) 费用
如委员会决定签发牌照,申请人须于获发给牌照时缴付订明费用,并于牌照有效期内每年缴付年费。所须缴付的年费按申请人从事的保安工作的性质及类别而定。请浏览委员会的网页参阅 费 用表 。所有申请表均可免费索取。
(vi) 牌照有效期及条件
牌照有效期为五年或委员会所指明的较短期间,但必须在指明期间缴付所有订明费用。委员会可视乎签发的牌照施加条件。处理新牌照申请的流程表载于 附件 B 。填写妥当的申请表样本可从委员会的网页下载。
D. 申请牌照续期
牌照期满后须予续期。 保安公司牌照的续期申请须在牌照到期前三至六个月内向委员会提出。如持牌人没有按照指定的法定期限申请牌照续期,而仍打算继续提供、答允提供或自认正在提供任何人员在有报酬的情况下为他人担任保安工作,则须重新申请有关牌照。
E. 申请更改牌照条件
持牌人可向委员会申请更改牌照条件。有关表格可向委员会秘书处索取或从委员会网页/香港政府一站通网页下载。申请人可亲临、邮寄、传真、电邮或透过香港政府一站通网页向委员会提交填妥的申请表格。
F. 申请补发牌照
如牌照遗失、被窃、损毁或销毁,持牌人可向委员会申请补发牌照,并须缴付有关的订明费用(请参阅委员会网页的费用表)。
G. 申请延长有关日期
申请人可向委员会申请延长「有关日期」。申请人可亲临委员会秘书处索取、透过委员会网页或香港政府一站通网页下载有关表格。申请人最迟须于「有关日期」届满前十天提出申请,并可亲临、邮寄、传真、电邮或透过香港政府一站通网页向委员会提交填妥的申请表格。
H. 修改申请
在委员会就申请作出决定之前,牌照申请人可以书面将修改事项通知委员会及同时将修改事项副本送交处长。遇有这种情况,关于该宗申请的「有关日期」为 (a) 及(b) 制度所指的日期中的较早日期-
(a) 委员会接获上述通知当日之后的六十日届满日,但如该委员会就有关个案指明较长期间,则为该较长期间届满翌日;或
(b) 委员会接获上述通知后,处长通知委员会就该项申请所进行的调查已告完成的通知日期。
I. 就委员会的决定提出上诉
任何人如对委员会就申请牌照、申请牌照续期、申请更改牌照条件或撤销牌照所
作决定感到不满,可于接到有关决定通知后的十天内,向行政上诉委员会提出上诉。
J. 罪行
只有根据及依照牌照行事的公司,方可提供、答允提供或自认正在提供任何人员
在有报酬的情况下为他人担任保安工作。违反有关规定,可被罚款十万元及入狱两年。
K. 查询
如有查询,请致电二八 O 一 六一八一与委员会秘书处联络。
本文所载资料只属指引性质,而非发牌程序的详细分析。
附件 A
《保安及护卫服务条例》的条文
「保安工作」和「保安装置」的定义
「保安工作」指下列任何活动-
(a) 护卫财产;
(b) 护卫任何人或地方以防止或侦测罪行的发生;
(c) 安装、保养或修理保安装置;
(d) 为个别处所或地方设计附有保安装置的系统。
「保安装置」指经设计或改装以供安装在任何处所或地方内(但并非在车辆上或车辆内),
用以侦测或纪录下列事情的装置-
(a) 罪行的发生;或
(b) 在该处所或地方是否有闯入者,或有因保安理由不准带入该处所或地方或其他任何处所或地方的物品。
保安工作类别
为方便签发牌照,保安工作划分为以下类别:
第I類 : 提供保安护 服务;
第II類 : 提供武装运送服务;以及
第III類 : 安装、保养及/或修理保安装置,及/或(为个别处所或地方)设计附有保安装置的系统。
对提供人员担任保安工作的限制
除根据及依照牌照行事的公司*外 ,任何人均不得提供、答允提供或自认正在提供任何人
员在有报酬的情况下为他人担任保安工作。
任何人均不得提供任何人员为他人担任任何类别的保安工作,但如-
(a) 该人员是持证人,而他所持的是该类工作的有效许可证;或
(b) 该人员并非报酬而担任该项保安工作,则属例外。
注*「公司」指
(a) 根据《公司条例》(第六二二章)成立的法人团体﹔
(b) 根据《公司条例》(第六二二章)第二(一)条所界定的《旧有公司条例》成立的法人团体;或
(c) 由其他条例成立的法人团体。
常见问题
保安公司牌照
1. 甚么公司须要申请保安公司牌照?
所有提供人员在有报酬的情况下为他人担任保安工作的公司均须持有有效的保安公司牌照。根据《保安及护卫服务条例》,除根据及依照牌照行事的公司外,任何人提供、答允提供或自认正在提供任何人员在有报酬的情况下为他人担任保安工作,即属违法。
2. 如何申请保安公司牌照?
申请人须向保安及护卫业管理委员会(管理委员会)递交保安公司牌照申请表。有关表格可在管理委员会秘书处索取(地址:九龙观塘鲤鱼门道12号东九龙政府合署8字楼813室),或从管理委员会的网页:(https://www.sb.gov.hk/sc/links/sgsia/scl.html#forms)下载。
申请人可亲临、邮寄或透过香港政府一站通网页把填妥的申请表及其他有关文件(详看问题三)交回管理委员会。申请牌照及牌照续期须缴付申请费用。
你可浏览管理委员会网页的「怎样申请保安公司牌照」PDF 档案 网址:https://www.sb.gov.hk/sc/links/sgsia/pdffile/How%20to%20apply%20(SCL).pdf 部份以获得更多有关资料。
如有查询,请致电2801 6181与管理委员会秘书处联络。
3. 递交申请时须连同甚么文件?
新保安公司牌照申请:
(i) 已填妥的申请表一份;以及
(ii) 申请公司和申请表问题8所提及公司的下述文件影印本各一份 (宜提供,以便处理申请)。
(a) 公司注册证书;
(b) 所有公司更改名称注册证书;
(c) 现有商业登记证;以及
(d) 分行登记证。
保安公司牌照续期申请:
(i) 已填妥的申请表一份;以及
(ii) 公司现有商业登记证及分行登记证影印本各一份(宜提供,以便处理申请)。
4. 申请程序需时多久?
整个申请程序一般需时三个月,所需时间亦因个案而异。
5. 海外注册公司可否申请保安公司牌照?
根据《保安及护卫服务条例》,「公司」指-
(i) 根据《公司条例》(第622章)成立的法人团体;
(ii) 根据《公司条例》(第622章)第2(1)条所界定的《旧有公司条例》成立的法人团体;或
(iii) 由其他条例成立的法人团体。
除非符合上述三项条件其中一项,否则根据外地法律成立的法人团体并不属于保安及护卫服务条例所指的「公司」。
6. 能否以住宅地址作为申请保安公司牌照的公司注册地址?
根据「保安及护卫业管理委员会在审批保安公司牌照申请时所须考虑的事项」,公司须设有办事处,其面积、间格和设施须配合公司规模和业务性质。
7. 能否把保安公司牌照转让或转传给另一间公司?
根据《保安及护卫服务条例》,保安公司牌照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或转传。
8. 已缴交的牌费能否发还?
根据《保安及护卫服务条例》,牌照不论因任何原因而终止生效,已缴付的费用,一概不予发还。
9. 推行签发保安公司电子牌照的政策何时实施?
《2023年保安及护卫服务(发牌)(修订)规例》在2023年7月1日生效,管理委员会同日起签发保安公司电子牌照。
10. 在实施保安公司电子牌照后,已签发的纸本牌照是否实时失效?
获签发的保安公司牌照有效期一般为5年。在推行电子牌照后,已签发的纸本牌照将维持有效至期满当日或直至管理委员会向持牌人发出电子牌照(以较早日期为准)。由2023年7月1日起,管理委员会将不再签发纸本牌照,所有保安公司牌照,不论其保安工作类别,均将以电子形式签发。在过渡期内,已签发的纸本牌照及电子牌照将同样有效。为了能在合理时间内以电子牌照替代已发出的纸本牌照,省却持牌公司须在牌照有效期内每年带同纸本牌照亲临管理委员会秘书处盖印以证明已付年费。 在2023年7月开始的十二个月过渡期内,待持牌公司缴交了下一年度的年费及亲临秘书处交回纸本牌照时,可於同日获发电子牌照。
11. 保安公司电子牌照将会如何签发?
保安公司电子牌照将由管理委员会秘书以数码签名形式认证,并以「可携式文件格式」(PDF)通过已登记的电邮发送给合资格牌照持有人。为了配合签发保安公司电子牌照,牌照持有人有责任向管理委员会提供准确及有效的电邮地址,以收取电子牌照。
12. 保安公司电子牌照跟纸本牌照有什么分别?
不论纸本或电子牌照均列明持牌公司的基本资料,如牌照号码、公司名称、地址、有效日期及牌照条件等等。最主要的分别是电子牌照不会附录表格以记录公司每年缴交年费的资料,以省却持牌公司每年亲临秘书处加签盖印纸本牌照的安排。不过,持牌公司仍需按现行规定,在牌照有效期内每年按时缴交年费。如持牌公司违规未于指定时间内缴交年费,有关牌照会在缴交年费到期日翌日被撤销。任何公司在没有有效牌照的情况下继续提供保安护卫服务,便属违法。推行保安公司电子牌照并不会改变现有的发牌条件和要求。
13. 保安公司电子牌照样式将不再显示年费付款记录,公众如何得知该公司已缴付年费并属于有效牌照?
保安公司牌照一般有效期为5年,公司需于牌照签发日期的每个周年日(即牌照生效日之后的每年同月同日)或之前缴交年费。如没有缴交订明年费,牌照便会在缴费到期日翌日被撤销。实施电子牌照后,公众可透过管理委员会网页开启流动装置的相机功能,以扫描电子牌照上的二维码,或选择上载二维码图片至网页,以查看有关公司的牌照条款、电子签署记录及牌照有效性等资料(验证保安公司牌照)。秘书处亦会定期更新管理委员会网页上持牌保安公司的名单,以便公众查阅。
14. 获签发保安公司电子牌照后,原有的纸本牌照该如何处理?公司可否保留原有纸本牌照,并同时持有电子牌照?
持牌公司不能在保安公司牌照有效期内同时持有纸本牌照及电子牌照。如持牌公司在牌照有效期内获安排更换电子牌照,公司须在缴交牌照年费后,预约并亲临秘书处交还已签发的纸本牌照,才能更换为电子牌照。秘书处会于持牌公司交还纸本牌照当日,以电邮形式向公司已提供的电邮地址发出电子牌照。至于续期申请,由于原有牌照在续期申请生效后便属过期无效,原有牌照不用交回秘书处。而持牌公司申请补发牌照乃基于纸本牌照已遗失、被窃、损毁或销毁,所以亦无需交还原有纸本牌照。待持牌公司缴交订明费用后,秘书处便会以电邮发出相关的电子牌照予公司。
15. 日后实施保安公司电子牌照后,持牌公司如需要更改已获发的电子牌照上的公司资料,是否需要亲临秘书处更新电子牌照?
在实施保安公司电子牌照后,持牌公司如需更改电子牌照上显示的资料(如公司名称、或公司地址),可以按现行做法,以书面通知秘书处有关变更。待秘书处核实和更新相关资料后,便会以电邮向公司所提供的电邮地址,发送更新后的电子牌照。
16. 根据现行机制,如获发的保安公司牌照因为已遗失、被窃、损毁或销毁,持牌公司可向管理委员会申请补发牌照。待缴付订明费用(现时为$130)后,便可获补发牌照。在实施保安公司电子牌照后,若有持牌公司申请补发牌照,秘书处只需以电邮重新发送先前的电子牌照,因此公司是否无需缴交订明费用?
实施电子牌照后,假若持牌公司需补领已遗失、被窃、损毁或销毁的牌照,仍需根据《保安及护卫服务条例》第25A条向管理委员会提出申请。秘书处会按现时流程翻查和核实有关纪录,再提交管理委员会决定。如提出的理据获管理委员会接纳,持牌公司可按条例要求缴交订明的费用后,透过已提供的电邮地址,收取补发的电子牌照。由于秘书处需按法例以相同的工序处理补发纸本版或电子版的牌照,两者在程序和相关要求上没有分别,因此无论补发纸本或电子牌照,均需按规定缴付订明费用。而补发的电子牌照亦会以更新的日期签发,与原本已签发的电子牌照日期不同,以资识别。
17. 获签发保安公司电子牌照后,公司如何符合牌照条件列明「在其主要办事处的当眼处」展示电子牌照?
管理委员会已把相关牌照条件适当修改为「在其主要办事处的当眼处,展示本牌照或电子牌照的纸本副本」,以方便推行保安公司电子牌照。持牌公司可自行选择于电子设备上展示电子牌照或打印电子牌照,打印次数不受限制。